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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2020-03-2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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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3月23日下午,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春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广传达学习了全区、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丽安排部署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占斌对落实主体责任,突出从严治检提出具体要求。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秉持“求极致”的精神,把政治建设融入到检察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提高办案质效、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案件以及重要部署、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向县委报告,同时向上级检察院报告。
    三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提拔干部之前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
    二、突出监督重点,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一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形成党组主责、书记首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要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常态化的警示教育。
    三要不断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聚焦不规范司法的顽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强化执纪问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三、全面落实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
    一要强化内部监督。盯紧“关键少数”,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突出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专题会商的协作联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三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党内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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